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。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。如果没有特定的人,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。但是,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,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,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,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。因此,如果所指ding的对象是特定环境、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,即使没有指名道姓,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。
办法实施以来,各级**行政部门、各地律师协会会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,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:认真组织学习宣传,使广大律师熟知并严格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,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;指导、督促各地制定本地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收费标准;开展律师服务收费大检查,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收费的工作机制和程序,堵塞漏洞,提高管理水平,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在规范收费中的基础作用。
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,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,并将决定书及具体承办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通知受援人,由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与法律援助机构、受援人三方共同签订“法律援助协议”,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。
受援人的主要义务是:
遵守法律规定,按法律援助协议的规定和法律援助承办人员进行必要的合作。
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取较大利益时,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