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法院、人民检C院或者公an机关对于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和自首的材料,应当按照管辖范围,迅速进行审查,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应当li案;认为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,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不予li案,并且将不li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。控告人如果不服,可以申请复议。
人民检C院认为公an机关对应当li案侦C的案件而不li案侦C的,或者被害人认为公an机关对应当li案侦C的案件而不li案侦C,向人民检C院提出的,人民检C院应当要求公an机关说明不li案的理由。人民检C院认为公an机关不li案理由不能成立的,应当通知公an机关li案,公an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li案。
实践中运用的“指认”常常有指供嫌疑
在侦C实践中,一些记录“指认”行为的法律文书多表述为:“犯罪嫌疑人×××带着侦C人员,对作案现场(或者抛尸现场、抛弃作案工具的地点、隐藏赃物的地点等)进行了指认。”这种表述表面上看比较严谨,似乎没有什么不妥。但由于犯罪嫌疑人被侦C机关抓获后,一般都会被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,基本失去人身自由,因此并不可能是“犯罪嫌疑人带着侦C人员”,而实际上是“侦C人员带着犯罪嫌疑人”。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,犯罪嫌疑人由侦C人员驱车带到指认地点。这种操作方式更加凸显了“指认”中侦C人员居于主动地位、犯罪嫌疑人处于被动地位的状态。出于安全的需要(避免犯罪嫌疑人逃跑、自S或做出其他意外行为),“指认”时犯罪嫌疑人常常处于多名侦C人员的包围之中;有的地方做法是侦C人员走在前面,犯罪嫌疑人走在后面。指认过程中,侦C人员往往还会进行拍照,拍照的画面一般都是犯罪嫌疑人戴着手kao,双手抬起,其中一只手指着某一涉案物品或某一地点,面部朝向照相机的“标准像”。
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,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。
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,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。
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,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。
重大、疑难、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,可以在不**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。重大、疑难、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,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**行政部门备案。
前述收费标准,除另有指明外,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。单独代理二审、死刑复核、再审、执行案件的,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。曾代理**阶段的,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。